本文將營銷活動區(qū)分為三種類型:改商品價格、改商品小計價格、改訂單價格,因為無論什么營銷歸根結底都是可以描述成改價格。
如果你整體設計過電商網(wǎng)站的促銷功能,整理過相關的促銷邏輯(例如,針對商品或訂單的滿減、滿贈、折扣、優(yōu)惠券等等),那么你一定清楚:如果對這些促銷類型進行任意組合,將會有非常多樣化的場景,這對于系統(tǒng)來說極易發(fā)生重疊甚至沖突的情況,那時你是如何處理這些邏輯關系的,又是如何做到在滿足業(yè)務/運營需求的同時,最大化的降低系統(tǒng)判斷邏輯的?如果你所設計的只是促銷系統(tǒng)中的某個功能模塊,會很容易陷入邏輯死循環(huán),因為只有從整體上設計促銷邏輯才能保證各子系統(tǒng)流程順暢流轉。筆者嘗試脫離實際促銷場景,抽象出一條行之有效的促銷整體原則。
用一句話概括這條原則:同類型通過實體進行互斥、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。這里說明實體是商品或者訂單。
為什么會有這么一句話?我們來看下下圖:
電商系統(tǒng)訂單金額計算流程
促銷計算邏輯
上圖展示了電商系統(tǒng)中,一筆訂單導入系統(tǒng)后,它的價格是如何計算出來的。為什么要說這個呢?
電商所謂營銷,歸根結底都是訂單金額的變化;如果我們清楚的知道訂單金額的計算流程是怎樣的,那么我們只需要順著系統(tǒng)的計算流程做促銷,就不用擔心各種促銷類型之間產(chǎn)生重疊或者沖突的情況了。
當我們知道這個關系后,就可以將營銷活動區(qū)分為三種類型:改商品價格、改商品小計價格、改訂單價格,因為無論什么營銷歸根結底都是可以描述成改價格。
一筆訂單被提交時,系統(tǒng)必然首先查找出訂單中的所有商品,并判斷此商品是否具備特殊價格(促銷價格)。如果沒有,則取正常的商品零售價;如果有,則取當前商品所處促銷活動價格。
商品價格計算流程
那么好了,我們便可以把所有涉及更改商品價格的促銷活動全部歸到此類,例如現(xiàn)價段非常流行的促銷活動玩法:秒殺。
秒殺是一種限時類的商品低價促銷活動類型。用較低的價格和較短的活動時間,以營造搶購氛圍的一種營銷玩法。這種活動,在一個用戶看來是一個非常新穎好玩的活動,但是對于一個PM來講,它無非就是一個修改商品價格的促銷類型而已,注意我對秒殺活動的定義:限時類的商品低價促銷活動類型,核心是商品低價,這直接決定了它是一種修改商品價格的促銷活動,也就是第一種類型
其他關于修改價格的營銷類型,如:限時折扣,降價拍、團購、拼團等 都可以歸類到這一方式
這類型的促銷活動,遵循促銷核心原則:同類型通過實體進行互斥、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。此處的實體就是商品。所以這條原則也可以表述為:不同商品可以參與相同的(秒殺、拼團、限時折扣等修改價格)活動;但是相同商品進行互斥,就是說,同一個商品不可以同時參與同一類型的活動,例如:同一個SKU不可以同時參與(秒殺、拼團、限時折扣等修改價格)活動。
當系統(tǒng)完成了對商品價格的查找之后,就需要將查找出的商品價格分別乘以訂單中的每個商品數(shù)量,從而計算出每個商品的小計金額。當系統(tǒng)計算出所有商品的小計金額之后,這時候,就可以介入一些營銷活動,例如指定商品的:滿減、滿贈、折扣等。
商品小計金額計算流程
那么好了,我們又可以將指定商品的:滿減、滿贈、折扣 歸類為修改商品小計的營銷活動
例如:全場母嬰用品,滿100減10,滿200減30;就是典型的第二種類型營銷活動,因為它是針對某種/某類 商品的小計金額來匹配滿足那種類型的活動,并在滿足活動的商品小計金額基礎上進行減、贈、折。
那么我們再次用促銷核心規(guī)則來捋一捋它的處理邏輯:同類型通過實體進行互斥、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。此處的實體是商品,所以這對第二種類型的促銷活動,我們就可以得出以下結論:
同一個商品,不能同時參與指定商品的(滿減、滿贈、折扣 等)活動,不同的商品沒有限制。
例如:SKUA 不能同時參加滿減、滿贈、折扣;但是SKUA 參與滿減,SKUB參與滿贈 這種是被允許的。
我們注意到第二條原則: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,也就是說,同一個商品雖然不能同時參與同種類型的活動,但是卻可以同時參與不同類型的促銷活動,例如:SKUA 可以同時參與限時折扣和指定SKUA的滿減活動!!!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折上折。我們需要做的僅僅是區(qū)分促銷是屬于哪種類型而已
當系統(tǒng)完成了對商品小計金額的計算之后,就會將所有優(yōu)惠后的商品小計金額進行疊加,生成一個初步的訂單總金額,當系統(tǒng)得到初步的訂單總金額之后,又可以介入一些營銷活動,例如指定訂單的:滿減、滿贈、折扣和優(yōu)惠券等。
訂單金額計算
那么好了,我們又可以將指定訂單類的:滿減、滿贈、折扣歸類為第三種:修改訂單金額的營銷活動。例如:京東招牌活動全場滿88包郵;就是典型的第三種類型營銷活動,因為它是針對訂單的總金額來匹配滿足那種類型的活動,并在滿足活動的訂單金額基礎上進行減、贈、折、優(yōu)惠券和包郵等。
那么我們再次用促銷核心規(guī)則來捋一捋它的處理邏輯:同類型通過實體進行互斥、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,此處的實體就是訂單。
所以,針對第三種類型的促銷活動,我們就可以得出以下結論:同一筆訂單不能同時參與針對訂單的:滿減、滿贈、折扣的活動。
總的來說
之所以會有:同類型通過實體進行互斥、不同類型可以相互疊加,這條原則,是因為它高度遵循了系統(tǒng)計算訂單金額的流程—在計算同一類型的促銷活動時,如果存在多個相同的活動,除非你人為的告訴系統(tǒng)(對于平臺電商,例如京東、天貓,存在多商家活動,每個運營負責的店鋪/類目/品牌不同,仍然可能存在不同商品參與多個促銷活動的情況,這時候就需要告訴系統(tǒng)應該選擇哪個促銷規(guī)則?
讓用戶自己選;
系統(tǒng)自動定義優(yōu)先級 或者其他,最終都必須只有一個促銷活動),優(yōu)先計算哪條規(guī)則,否則,系統(tǒng)就無法進行下去,當你幫助系統(tǒng)排除了這些沖突,問題自然迎刃而解。
所以,當你腦洞大開希望實現(xiàn)一個促銷功能時,首先應該判斷是哪種類型(改商品價格、改商品小計價格還是改訂單價格),再根據(jù)類型通過實體(商品或者訂單)去與其他促銷活動區(qū)別開,這樣就可以玩轉各種促銷活動了。
說明:這里僅討論系統(tǒng)層面的電商營銷邏輯,保證系統(tǒng)流程上不發(fā)生沖突,沒有考慮實際的業(yè)務場景,但是無論什么業(yè)務場景都應該在上述原則范圍內(nèi)行事,不能逾越。比如:針對商品的活動,你可以限制拼團的商品(第一類促銷)不能參加指定商品滿減(第二類促銷),即:在邏輯上允許疊加,但是業(yè)務場景上可以限制;但是絕不可能同時使某個商品即參與拼團活動,又參與秒殺活動。這在業(yè)務邏輯上就是不被允許的,也就是:可以在上述原則范圍內(nèi)行事,但是不能逾越這個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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